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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服务目录发布涉及20项生活照护、16项医疗护理

时间:2025-09-29 19:53:00

  

  

长护险服务目录发布涉及20项生活照护、16项医疗护理

  自2016年国家组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49个试点地区在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政策、保障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探索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管理运行机制,统一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为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打牢坚实基础。9月2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

  《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对服务项目内涵、基金支付范围等进行统一,明确纳入目录的服务费用,按照规定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

  ·目前,目录明确的服务项目共有36项,按照生活照护类项目、医疗护理类项目分类管理。其中,20项生活照护类项目包括饮食照护、排泄照护、清洁照护等;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包括一般检查护理、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等。

  ·在服务费用方面,纳入目录的服务费用,按照规定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对象接受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目录中涉及医疗护理项目的费用,应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因就医需要转诊、转院入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

  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地区,遵照国家目录执行;已建立本地区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的试点城市,做好原有目录与国家目录的对照映射,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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